一、申請資格:
凡戶籍設於台中市東區內滿六個月以上學子,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國小(限東區由學校自行提報)、國中、高中(職)、大專院校〈不含公費生、夜間部、空大、空專、推廣教育、軍警校、進修部、在職專班、學分班、建教合作學校、寄居者〉等學生,於學年度學業總成績〈含上、下學期〉符合下列標準者,皆可申請。
二、申請時間與方式:
1.申請時間: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,每日上午8:30至11:30;下午2:00至5:00,逾期恕不受理。
2.申請方式:請至本法人索取申請表或至本法人官網下載並印出;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送至本法人財務組收件,中低、低收入者亦同。
逾期將喪失申請資格。經由本法人審查小組審核無誤後,由本法人通知申請人擇期統一領取『旱溪媽祖獎助學金』。
三、申請要件:
四、注意事項:
1.各類獎助學金名額如申請人數超出給獎名額時,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定,至額滿為止。
2.在校總學年平均分數成績單正本乙份、國中以上附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。
3.同一戶籍內直系親屬(祖父母、父母)領有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者,請檢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。
4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(詳細記載)戶籍謄本乙份。非戶口名簿。
5.成績證明內如無操行(品德)評分,請向學校訓導處申請個人獎懲明細表。
6.符合多項獎助學金類別時,以一項獎助學金類別為限,不得重覆申請。
7.高中一年級用國中三年級成績、大學一年級用高中三年級成績。
8.畢業後無在學者,請檢附畢業證書影印本乙份。
9.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併入高中(職)組,四、五年級併入大學組審核。
📢在此歡迎設籍於台中市東區內滿六個月以上之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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